是否构成名誉侵权?我能否为我的名誉提出诉讼,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提出适当的赔偿?离婚案和名誉侵权案能否放在一案中审理?谢谢!
更新时间:2006-10-24 16:13:19
问题描述:
我于2006年5月1日举行婚礼,婚后五个月时,查出是宫外孕,作了保守治疗.在婚前,我已谈过一个男孩,并已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后来因种种原因,放弃了.但已造成了一次宫外孕.在跟现在的老公开始谈的时候,我已告诉了他我谈过人了,而且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他说不介意,(有书信为证).现在他的家人(包括他的一个很有钱的姑姑)极力要求他和我离婚,并且在我家和介绍人家(媒人家)进行谩骂和欧打,并散播极不利于我的谣言,说我已一世没有生育能力,而且在婚前已谈过很多很多个朋友,骂我是"烂货"等等,我现在尚在坐月子期间,肉体上已受折磨,精神上也备受伤害,而且社会影响很坏,严重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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