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些债务,我该不该起诉和我丈夫同居的那个女人?因该让她承担那些债务?如果现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话,我还用不用承担他们所借的债务?拥有离婚证件后,我还用不用承担那些债务呢?
更新时间:2006-10-08 21:42:30
问题描述:
因为我和我丈夫分居4年了(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他在这期间和一女性同居。并且在他们共同生活(同居时)在外借了几万元的债务(高利贷)!现在债主向我和我女儿索要,并偿还他们俩所来欠的债务!并且是我丈夫打的欠条。我和我女儿在这之前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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