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在离婚后无理取闹,骚扰男方及其家人,动手打人,砸玻璃,惊吓老人,110可以拘留她吗?2.人的精神有毛病,110的证明有效吗?齐齐哈尔有没有地方能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签订?3.如女方与我离婚后有的精
更新时间:2006-10-05 10:33:04
问题描述:
我与前妻在2006年9月,因性格不和,协议离婚。全部房产、财产及一女(一岁多)皆归前妻所有,我现住铁锋区建设小区我妈家。前妻于10月2日下午来我妈家,我妈一开门,将我妈打倒在地,又对我爸大打出手,我上前将其制服,并等来110曙光派出所。事后经110调解,处理意见为:我念在夫妻一场,不予追究,由派出所及她爸爸对其进行说服教育。10月4日,前妻又来我家骚扰,我妈不给开门,前妻到窗后将大屋窗玻璃砸碎,并扬言要我们家一辈子不安宁。110前来处理,以女方精神有问题为名,建议其家人看好,对我家人说,她再来闹,来砸玻璃,110也没有办法,只能是调解为主。并说,女方表示,要以离婚受刺激为名反咬我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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