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严重侮辱了我的人格。我们去的是正规的婚介所,就是为了找对象,没想到遇到这种人。我想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处理此事。谢谢
更新时间:2006-10-04 09:46:18
问题描述:
大约是上个月,我和我的同事(女)参加了一家婚介所组织的活动,在活动中认识了一位男士,我们三人彼此留了电话。这位男士看中了我的女同事,想通过我了解一些女同事的事情,因为我和女同事是好朋友,又不了解这位男士,所以并没有过多的给他说什么,只是让他自己努力,因为这位男士的婚姻状况是离异,我同事认为不太合适拒绝了他。最近他发短信给我,我认为没有什么必要联系也就没有回短信,可今天他发了一些语言及其恶劣的话,甚至说我比小姐还差,问愿意出多少钱,等等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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