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的是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事情。因为数额是特别巨大,还关系到我的亲情问题,及我个人的人生安全。
更新时间:2006-10-04 12:22:54
问题描述:
我公司是注册公司。在06年的2月开始运行在公司运行的过程中我公司在其他公司购买货物,但没有给对方公司钱。不是我公司不给而是因为我公司的财务人员把钱卷走所造成的,而我公司的部门经理在这一事件中是帮那财务人员开单拿货。如果要追究法律责任是哪个比较重。而我公司的经理他在发生事件的同时被司法机关询问过,但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没有逮捕,也没有刑羁是不是司法机关没有证据所以才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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