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第二次摔伤属于工伤吗?依据是什么呢?谢谢您!
更新时间:2006-09-26 16:35:38
问题描述:
四个月前本人于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左胳膊骨折受重伤,公司以肇事司机已赔偿医药费为由拒绝给付任何补偿,且拒付养伤期间的工资。因本人与公司的合同至八月到期,为了能续签合同保住这份工作,两个多月后,在伤未完全康复的情况下我回到了工作岗位。约一个星期后,一天下夜班,在公司厂门内,因没有路灯,迎面又开进几辆车灯光刺眼看不清路,自行车倒向左边,左手有伤无力支撑,胳膊再次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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