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享有部分产权?
更新时间:2006-10-18 18:05:5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于91年
结婚并生育一子,92年在丈夫单位购买有限产权的住房(五年不可上市流通).94年我们
离婚,法院调解书上对此房这样明确的:购房债务15500由他偿还,住房让他居住使用.笔录上也是这样写的.当时购房款是26500,其中16000是借的婚前还了500.两年前他因事故失踪,我有公安机关他不可能生还的证明,请问我对此房享有部分产权吗?如果有现在可以向法院提出析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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