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公司要对陈某采取法律措施,应该以什么罪名起诉他?资金是否可以全额追回.想请盛律师给予帮助,告知我门目前该做什么,可以保留那些证据.万分感谢
更新时间:2006-09-25 16:40:12
问题描述:
我公司员工陈某,在公司做销售员,工作性质为送货上门与收款回款.该员工与7月24日送货一直未到公司报道.有公司销售款21400未交.8月1日找到陈某够,陈自称收回来的销售款被骗了,并与8月1日在其住地派出所报案,杨浦区平凉派出所.在这期间,我公司收到客户投诉陈以货物暂时抵押,向客户借款的事件.自8月7日起,我门无法与其联系,登门后家中无人,后查到客户已欠债将其告上法院,法院做出处罚,并责令陈在3个月内还款.由于我公司一直与陈某无法联系.打其手机不接,发短信不回的情况下,我公司怀疑陈某是侵占公司财产,故意报假案迷惑公司。以达到不法的目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