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起事故中没有超速,也没有越线,属于正常行驶,可是交警却认定我有责任,原因是我没有采取紧急措施(没有刹车痕迹).在当时的情况下,对面来的车走到中心线了,我不管采取什么措施都没有用的.而拖矿车肇事逃
更新时间:2006-10-11 21:13:04
问题描述:
我于8月21日晚大约7点开车从肖亭回宜昌,走到磨盘溪段是,对面一辆拖矿的东风车越线超了和它几乎紧挨的一辆拖铁的车.可能他没有发现我,因为我前面有一辆农用车.当他发现我后立即向右打方向,可是由于速度太快来不及而左后轮撞到了我的左前方.我也立即向右打方向,但是被超的拖铁的车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内又把我的左前面撞了.我是在回宜昌方向的行车道内行驶,而对面的那两辆车几乎是挨着中心线行驶的.停了后,我的左前胎距中心线仍然有半米远的距离,左后轮距中心线有接近2米的距离.被拖矿车撞后,他没有停下跑了,拖铁的车停下后搭车把拖矿的车追了回来.交警到达现场后才看到拖矿车在往后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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