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要申请赔偿损失,但是不知道需要什么准备,而且关键是,房主说他没有过户,我们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他卖给别人了,就在拖时间,我们是借了很多钱,急于买房子,也希望尽快解决去考虑别的房子了。也联系过房主
更新时间:2006-09-22 19:30:59
问题描述:
7日我们到高新枫叶新都市的圣安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委托协议,购买高科信新花园一处房子,并付了2500.00保证金,约定30日前办理手续。之后我们到物业询问相关情况,得知房主是高科集团的员工,并碰巧联系到房主,9日,我们在该中介公司在三方在场情况下,房主收了我们17500.00定金,并打了收条。因由按揭改为一次付款,所以总价还协商相应降低,没有签订三方协议。之后,价格并未改变多少,我们就积极筹款,其间一直和中介联络着。18日,我们告知中介,20号就可办理过户,并让中介通知房主。中介答应了,而后我们又联系房主,告知过户日期,可是,房主说他已经将该房子卖给别人了,我开始以为是他不想降价了,后来确认,他说已经无挽回,已经收了人家的钱,此时,房主还拿着我的定金为退货,而且之前没有告知中介和我。我们又联系中介,中介说,前一天联系房主时候,房主都没有说这个事情。现在,我们要申请赔偿损失,但是不知道需要什么准备,而且关键是,房主说他没有过户,我们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他卖给别人了,就在拖时间,我们是借了很多钱,急于买房子,也希望尽快解决去考虑别的房子了。也联系过房主希望私下解决,但是他只愿意赔偿2000.00,我们接受不了,时间,精力,金钱,都是枉费了,而且他还表示,就算告赢了,也不是说我们就能把钱拿到手,完全是无赖的嘴脸,我们很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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