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们要求安排工作,不要500元的生活费有法律依据吗?500元扣除我们应交纳的养老公积金实际只能得到100多元,
更新时间:2006-09-20 13:40:19
问题描述:
7月31日公司经理找我谈话,说我们部门经营状况不好,每月亏损,要解散我们科室.公司其他部门也不缺人,要求我们回家休息,每月给500元的生活费,直到合同期满.解除合同.8月1日开始我们部门就停止经营.最后这次签的合同是3年的,还剩2年.我们公司是国有企业改制后的企业,现在国有股占51%职工集体股占49.公司现在每年还是有利润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