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知道我的欠条是否没有法律效应,或者已经失去效应了?如果有法律效应,我要用什么法律的方式保护自己,不去承担这个无礼的责任!我心理很复杂,昔日的朋友现在成了法庭上的对手,必须有一个成为失败者为止。但
更新时间:2006-09-19 07:43:46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我和女友在一次赌气中,提出分手,她当即索要赔偿费用。我为了急于摆脱她的纠缠,就写下了一个欠条,人民币2万元,上面没有表明原因,但是有还款日期。大约在一周之内。我记不清楚了,当时没有当回事,过了几天我们又和好了,以后一直都不错。就把这个事情放在一边了。最后,我们还是分开了,在2005年7月份。事情已经过了一年多了,期间没有任何联系,前几天接到她的电话,向我索要那笔钱,还时常骚扰我的家人,扬言要告我!她这个人本身性情玩劣粗暴,总是做一些过激的事情,也曾经用菜刀威胁过我,而且我的心脏有问题,有一次还因为吵架致使当即休克,抢救医生诊断为癔病。她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痛苦,这也是我们分手的主要原因。到了现在她反而倒打一耙,来告我。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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