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1.这个所谓的生效证明是必须的吗?一审判决书不是最有效的判决生效证明吗?我怀疑这是对方的拖延之辞。2.在判决书下达的多长时间内我能申请强制执行有效?费用大概要多少?3.申请强制执行后,多久
更新时间:2006-09-08 21:51:48
问题描述:
今年1月底,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按法律支付我五年的经济赔偿金。2月中旬我通过劳动仲裁获得支持。公司仍未支付。5月我提起民事诉讼。2006年8月15日,一审法院下达一审判决书,我胜诉。双方在法定时限内都没有再上诉。但公司拖延至今仍未支付我的赔偿金。与对方律师沟通,律师要求我出具一审法院开出的生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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