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如果我不拆,三楼要起诉我,我败诉后一般要怎样赔偿和处罚的?另外,如果拆除后,我的阳台的安全问题应该去找谁理论?是开发商吗?
更新时间:2006-09-08 14:08:23
问题描述:
我在某小区买了一个单位,是二楼的,阳台是购房面积的一部份。那幢房设计二楼的阳台是突出来的,是露天的,而三楼以上的所有单位阳台的设计都没有突出来。我入住后发现,突出来的阳台存在安全隐患,容易被上面掉下来的脏物、重物和硬物击中造成伤害。同时我发现小区内有几家相同结构的二楼住户在露天的阳台上搭了雨棚来遮挡,而且小区内还有很多住户都搭雨棚。于是我也在自己的阳台上搭了雨棚。 但住在我上面的三楼住户以我搭的雨棚在下雨时产生躁音影响他正常生活为由向物业管理处投拆。物业管理处说我违反〈业主公约〉等规定,私自搭建雨棚,单独要我拆除。 管理处说,因为有人投诉我,所以我一定要拆。其他搭建雨棚的住户,由于没有人投拆,所以不用拆除。 万一拆除后,我的家人在阳台上有可能被上面掉下来的重物击中是我最担扰也是最气结的问题.另外,物理管理处只敦促我拆,不用其它人拆的做法也让我感到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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