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现在要求学校方面赔偿我7个月的工资(因为我工作了六年)和补交我四年的三金,及每年寒暑假的工资。在法律上会得到保护吗?
更新时间:2006-09-06 20:29:1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丹阳某私立学校的一名职工,今年放暑假期间学校领导打电话通知我,9月份开学后不要到去上班了.没讲任何理由.我与2000年进入该学校工作至今.学校除了每月发放我800元的工资外没有任何福利待遇(比如三金,我与02年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寒暑假期间也没有工资。 工作期间04年学校让我签署了一份为期3个月的劳动合同,之前及之后都没有劳动合同。我在今年的8月15号接到辞退电话后第二日便到学校要求他们开份退工单给我,可学校方面的人不愿意开具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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