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如不合理,请指点一下哪些地方不合理!我该如何处理!本人急需知道!谢谢
更新时间:2006-09-06 09:32:50
问题描述:
我是2002届毕业生刚踏上社会工作,2006年7月5号来到韶关市的**公司工作,由于个人原因,想考研,所以想辞职!至今工作两个月,刚开始说好的,车路费都可以报销,工资也没有发!!但是至今一分钱也没拿到!顺便说一下,签了是五年的合同,但是上面写明的是1年的见习期.而且是考研事关重大,所以想早点辞职,我看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好像在实习期间,不用陪钱!!,而且是工资没给的情况下!所以本人去**部问了一下相关手续,部长的助手说直接要陪4000元,说什么是国关规定,企业的规定!!我真的很是想不通!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