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可以那样做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09-07 15:32:0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有件事情一直弄不清楚,想请您帮忙.是关于房产问题的.我今年39岁,兄弟2人,我排行老2.家有两套住宅.十年前我哥哥离婚,把住房送给了女方,他就在外租房住.后来我哥哥又结婚,我哥哥第2次结婚时曾有长辈提出分家之事,我父母说:\”不用,老大以前的房子送给他前妻了,我们住的房理应是小2的房子了,跟老大没有关系了,不用分\.哥哥结婚后又买了一套房子,自己过日子.我的父母一直住我这边,(因为我们做买卖的原因我一家三口一直在外边租住门店).今年5月我母亲去世了,父亲今年70岁了,想找一个老伴,我们兄弟都不同意,我父亲跟我说:\你不同意我找老伴,我就把房子立下遗嘱写给别人\.我父亲说的别人是指未来的老伴. 父亲是退休工人,他的户口是独立的,没有跟我们的户口在一起.我哥哥是工人,他的户口也是自己独立的.哥哥当初考上学的时候户口就跟着转走了,哥哥毕业分配工作后在我们的老宅子结婚,自己立的户头.不跟我们在一起.我跟我的母亲都是农业户口,现在是非农业户口了所以我跟我媳妇还有孩子,我们三个人的户口都跟母亲在一起.母亲在世时户主是她,母亲去世后我去派出所注销母亲的户口时,民警就把户主改成了我.房子的房产证在村委会里,因为我们全村的房产证都在村委会,没有发到户里.我的问题是我父亲有权把房子立遗嘱转送给他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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