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法院起诉离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的权利.我到他的常住地潍坊法院起诉对吗?请给以指引...谢谢
更新时间:2006-08-30 12:56:23
问题描述:
我的户籍是临沂沂南县.我与2002年到潍坊打工,与2004年11月份经人介绍认识男方赵某,当时感觉不错,于2005年1月和赵某回到沂南县登记结婚.又返回潍坊生活.赵某的户籍所在地是内蒙古,但他随其母在潍坊生活多年,并有固定住所和固定工作,现在潍坊居住.婚后发觉我的性格和赵某不和,并时常吵架,与2005年3月份再一次吵架中,赵某对我大打出手,经过慎重考虑,感觉这份婚姻无法继续,和没有挽回的余地,于是我回到我的老家沂南县单独生活至今,期间我多次打电话给赵某协议离婚,得到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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