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应该怎样才能向对方追究责任?或者说我应该向他索赔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6-08-28 17:11:35
问题描述:
我弟弟于7月17日晚被同村的一位朋友约到一间大排档吃夜宵,之前我弟弟卖了一部手机给他,几天后说手机没用要退,后来换了一部给他。当晚吃完夜宵之后说要我弟弟赔手机钱20元,我弟弟说没钱。他和另一人就动手打我弟弟。18日我弟弟才发现身体不舒服后来到医院检查,医生证明是膀胱破裂,当时就报警。现已出院。事发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但是派出所还没有开始办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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