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材料可不可以单独作为一项证据?如果不可以(我们将只有一个证人),我们又应当怎么做呢?或者,我们又应当向哪些部门请求帮助呢?敬盼您的答复.
更新时间:2006-08-26 16:00:51
问题描述:
我母亲7月7日晚在田里浇地时与郭某发生争执。随后郭某的儿子带着凶器(一把钢刀)找到地里将我母亲身体多处刺成重伤。事后,郭某为了维护自己的儿子,对调查人员撒谎,说他儿子当晚并没有到过地里,是他自己将我母亲打伤的,并且还找了两个人作伪证。现在该事情在当地(元氏县)已经立案。但法院说我方缺乏证人(现在我们只有一个证人)应该再找到一个证人,否则将作为证据不足对待。虽然当时在场的目击者很多,但人们都有顾虑。他们有的是受到了郭某兄弟几个的威胁,有的是因为害怕得罪郭某,所以没有人敢出来作证。有些目击者说“可以以录音的方式作证,但拒绝在笔录资料上签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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