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必要上法院?如果上法院,我有几成胜算?能获得哪些赔偿?其中,吉化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与单位和公安交涉过程有录音证据)
更新时间:2006-08-29 21:31:47
问题描述:
事情发生在2006年1月25日晚11:30至12:00之间。 当晚,由于要上夜班,我于11:30左右打开电灯,准备洗漱上班。就在我收拾东西的时候,可能是发出的声响惊动了李明明,他在床上躺着就骂了起来。听到骂声,我要求他道歉,他听到要求道歉,就气势汹汹的爬起床,并走到我面前,不断的把我逼到墙角,边逼边骂,我一再要求他道歉。就在争吵之际,他挥起拳头就打了过来,这一拳打到了我的左太阳穴附近,我倒下了。就在我还没来得及完全站起来时,他又冲上来,一把抓过来,我的脖子被抓出3到伤口,这还没完,在他再次抓住我后,将我摔倒在地面,后来经过医生诊断,我的左髋关节受伤。在我一再劝说下,他终于住手。整个过程我没有还手和辱骂他,就在事后,他还大声嚷着“爱告谁告谁,我不怕”。 由于受伤部位时常疼痛,我多次请病假,我的收入因此被扣除大部分,医院拍片检查,结果为椎间盘彭出事发当天,我就反应给单位,但是单位一拖再拖,并未帮助解决,找公安部门,法医鉴定,不够成轻微伤,不予处理。期间我一直自费治疗由于没有收入,治疗已于5月被迫停止。 因为看病耽误工作,现已被单位开除,收入损失不说,要拿回档案,还要缴纳5000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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