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在97年发生的车祸,手术后到2005年交警事故组给开具伤残鉴定,并定为十等残疾。到06年8月开庭审理,但是厅长说我们的伤残鉴定书是无效的,他说03年以后的失效了,需要从新做鉴定,而且宿州的
更新时间:2006-09-05 14:39:08
问题描述:
您好,我也安徽大学毕业的学生。06级计算机科技。我母亲是在97年发生的车祸,手术后 到2005年交警事故组给开具伤残鉴定,并定为十等残疾。到06年8 月开庭审理,但是厅长说我们的伤残鉴定书是无效的,他说03年以后的失效了,需要从新做鉴定,而且宿州的给做的坚定没有用!必须到合肥或者蚌埠去做鉴定书。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吗?以前的鉴定书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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