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回复,谢谢!
更新时间:2006-08-25 14:51:46
问题描述:
您好,我以技术入股的方式和别人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上其中一条写的是甲出资金30万,占股份的20%,乙出资金120万(其中乙的名下还有一个人,但名字不显现出来),占股份的80%,丙就是我,以技术入股的方式总体扩股20%。这样规定正确吗,什么是总体扩股,还有我的技术是经过评估公司估计好呢,还是以这种方式好?我的作为总体扩股,他们跟我解释说以后如果随生产的扩大,以后再扩股,我也不用投现金,还占总体扩股的20%,请问这种解释对吗,有法律依据吗。协议里规定董事会由4人组成,即包括乙名下的那个人,这样对吗,符合法律规定吗。还有一条写的是如果我到公司以年后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发生严重亏损,我可以单方面退出合作,请问严重亏损怎么界定。虽然签订合作协议,双方都按了指纹,签名,甲方现在还没盖公章。我该注意些什么问题,以后公司合作会出现什么问题,我该怎么避免风险?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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