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祖父母对女儿们所作的一切都觉得应该,对女儿从不关心。对于他们这种只为儿子不为女儿的做法。我可以做什么?我很想帮帮母亲和阿姨们!他们很可怜啊!
更新时间:2006-08-24 15:42:49
问题描述:
90年的时候,外祖母家的旧屋改建成四楼的小房,共计1.2万元左右(女儿们出了大部分的钱)这房子没有房产证。女儿们想帮助二老建房,建好后能把出租的钱作为给二老的生活费。可是二老于今年连同新老房子都分给了两位儿子。请问女儿们有这房子的份额吗?外祖父母有权利分这给房子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