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2年前问我借了5万元钱,现人已经失踪,我已经向他起诉,但无法找到他人,我只有他儿子、女儿的电话,但与他儿女联系多次,都不肯告诉我他父亲的下落,请问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08-24 12:43:13
问题描述:
2003年5月6月两次来我家(闸北区临汾路583号604室属彭浦新村地区)分别借款贰万元和叁万元共计伍万元,分别写有借条贰张,借款期限为陆个月。后经多次催讨至今未还,故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原告本人濮凤英提交了借条贰张复印件为证据并交纳了诉讼费2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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