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1.如果开发商同意还钱给银行解押,那解押方式,是以整个抵押出去的地来解押(即整个二期的土地)还是可以单套住房所属地来解押呢?因为听说可以单户解押,这种说法是否有根据?这样关系到,是否我不打这起
更新时间:2007-03-10 00:49:20
问题描述:
我于2004年底在阳光绿城买了房子,2005年3月入住.但直至今日,还没得到房产证.(购房合同注明交房之日起360天内开发商要办好房产证).有邻居去相关部门查了后,发现开发商竟把我们小区二期的土地抵压给了银行,至今没还,才导致我们无法办得房产证. 现在开发商还仅有一幢楼和部份商铺没卖完.我们这些业主现在想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但又有不少人说,市场现状大多如此,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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