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卖主一直很坚持不让我住进,但是却说不出也不愿意另外协商一个最后日期,我想撤消合同,律师,如果方便,请您告诉我您的电子邮箱地址,我发合同的扫描本给您。盼复!万分感谢!
更新时间:2006-08-23 21:16:0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在**买了一套二手房子。 因为业主当时没有办理到一手房产证,而银行也不能办理内部转名了。所以我们的买卖合同上的条款上写明:“卖方在60天内办理好一手房产证,交中介做转让手续。如果由于开发商的问题,可以延迟。”但是可以延迟到什么时候却没有一个明确的日期。现在卖方说,银行里的“购房合同”已经拿出,就是因为开发商不愿意向房产局交纳费用,所以不能按时办理一手房产证,而什么时候能办理,他也说不准。因为合同没有注明最后的期限,所以卖方不愿意让我先搬进去住,因为合同另外一条有写明白:“要全部的手续都办理好了,付清全部的房款后,才交楼给买方。”我在合同签定之日就交给卖方30%的房款。现在 没有人能告诉我,要等到什么时候~~~~请问,我应该怎么办??盼复!!!!!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