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能要回来吗?
更新时间:2006-08-21 18:12:52
问题描述:
你好 我是沈阳某公司的一名职工,在学生时期和公司签定了一年的劳动协议,一直工作了八个多月的时间,上个月的26号我因为有些事情,在没有给公司请假的情况下一直有10多天没有去上班.本月的十二号我去公司正常的办理辞职.可是人事部却告诉我:我前几天已经被公司除名,工资也因为我的矿工而被完全的扣除(公司有一个经理签署的文件,无故旷工一天扣除5点,罚250元)职工的工资是一千元左右.),而且还告诉我:除名就是没有工资了. 我想咨询一下:公司的规定合理合法吗?我的20多天的工资是否能发放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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