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我们没有注明对方的付款方式以什么为准;合同时间多长;还有其中1%的违约金有没法律效益。如果这个案件上法院有多大的机会胜算。违约金是否能拿,能拿的话是多少比例。
更新时间:2006-08-21 09:16:00
问题描述:
本人家母3月份在厦门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后经交警协调,双方达成一份合同协议。协议在2005年5月28日签定。协议中是2006年6月30日前付清所应支付的赔偿金。其中还有一条注明:2006年6月30日没付清将承担1%的违约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