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企业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对企业十分不利?我门现在应该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06-08-18 11:13:07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部队内部企业的下属车间,2005年5月之前一直由个人承包,5月以后没有继续承包,所雇用的员工属于有活的时候就会招一批人,没活的时候这些工人就可以走,属于临时招来的,我们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协议,因为无法按社会福利那样上保险,所以以前都是把社会福利以现金的形势按月发放个人,自2005年5月之后因为有些员工工作性质问题,加上不再有个人承包,所以单位是在人寿保险公司个员工上的保险,一年一交,保当年的医疗、住院、意外,现在有一名员工因工作失职,给车间带来了损失,企业对他的处理是:停薪留职,他现在想要求单位给他补以前的三险(在单位工作5年左右),请问这种情况,作为企业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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