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吗?我现在拥有这套房屋店面合法的权益吗?我多交纳的租金可以拿回来吗?街道书记的行为违法吗?
更新时间:2006-08-17 12:49:15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店面租用及合同的问题.具体事情是这样的:我是一个个体生意人,自93年来从事服装生意至今.我租用的店面是属于街道居委会的,在05年7月份,我从他人口中得知我所租用的店面已经被街道居委会书记私下转卖给他人,可在这之后,街道办事处还继续和我签着房屋店面租用的合同,06年3月份,我又通过熟人将店面以高价收购,这一切都有双方合法的协议手续.现在房产证还在办理中.街道书记在知道此事之后说我从他人手里购买店面没经过他的同意威胁我们说是不行的,请问我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吗?自05年7月到现在我所交的店面租金属于谁呢?还有3月份我已经购买了此店面,为何街道还继续问我要房租.另外,我觉得做为此店面的老租用户,房屋店面要租用及外卖,我享有房屋店面优先购买的权利吗?本人现在极度烦恼中,还请律师多多给意见,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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