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要是他们真去告我能告得进吗?如果告得进会告我什么?我现在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6-08-16 10:59:24
问题描述:
我和朋友小张合伙开了一家餐饮店(个体户),法人代表是我,由于家庭原因,我打算退出,小张另找了一个朋友李小姐合伙继续营业下去,今年4月10日我们内部签定转让合同(没去公正处公正,但注明了转让后的债权债务归她们,证件办理时间大家协商办理)因为是好友关系,所以我也把店铺的副本和公章都交给了她们,本来说好五月把执照等店铺证件转了,可是他们一直拖延,我也催了无数次,还警告过她最迟8月15日前一定要给我答复(我起码给了三次宽限期给她),否则我会注销执照等证件。但李小姐总是拖延,并扣押我的副本和公章不归还给我,还说我威胁她,我很生气,今早便直接去店铺把挂在店铺墙上的正本拿走,打算然后登报挂失证件正本再办理注销证件手续(拿走后我还告知他们,我再多等一天,要是他们还不办理证件我就去注销)。我也实在没办法了,不想这样一拖再拖,知道这样做比较冲动也不太妥。中午他们便打来一个电话恐吓我说要找人修理我,还说要去告我严重侵犯她的公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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