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此事而言,这件事是否要找到那个人,还是要个案处理!到现在已经快五个月了,我可不可以要回我的车!按法律规定,这件事应该怎么处理?我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是多长?
更新时间:2006-08-10 16:00:31
问题描述:
2006年3月16日,我因涉嫌敲诈勒索被顺义公安分局刑拘37天。后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被取保候审,现在顺义公安分局还在找和此事相关的一个人,可是一直未找到。现公安局扣押我的汽车一辆(公安局按作案工具扣押),和手机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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