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述没有签字的订单可以看作合同吗?有效吗?2、订金是不是该退给我们?3、我方提出订金转为货款,对方不同意,法律上支持我们吗?4、我们有违约行为吗?
更新时间:2006-08-10 16:31:12
问题描述:
去年4月和广州一家服装公司签了一份服装代理加盟合同,交了3万元的品牌保证金。今年3月向公司传真了一份订单订春夏服装,有款式、数量、金额,但双方都没有签字,也没有交货时间。然后公司要求汇10万元作为订金,我方照办了。截止到7月,我方陆续进货,但没有全部进完订单上的货,主要原因是对方没有生产,或生产不及时,春天的衣服5月中旬才出来没法卖。每次进货,公司要求我们打70%的货款,再从订金中扣除30%作为货款。现因订金有多余的,要求公司退订金,但公司不退订金,理由是我们欠货款及没有进够货。欠货款指6月份第7批货的货款,我方没有支付那70%,但协议欠款,对方同意。但我方订金很多,足以支付该批货款。注:合同中有如下相关条款:“二、看样及订货 乙方须按要求参加甲方一年两次的定货会,如未参加甲方召开的定货会但未予定货,以致甲方无法正常安排生产,定货会结束一周后,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且乙方没有违约行为和无须抵扣给甲方然后款项的情况下,甲方于30天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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