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求的赔偿金额在多少比较实际?我需要准备好什么证据?你能帮助我吗?律师费怎样?以及程序?因为我没有经历过法律诉讼。谢谢!
更新时间:2007-09-25 16:28:48
问题描述:
我和王**(同为大连人)在伦敦相识相爱于2001年,03年6月借共同回家探亲之机登记并举办了婚礼后,回到伦敦。03年末,我怀孕了,经二人及父母商量后,决定待产生下孩子。但是由于经济拮据及外界诱惑力,王**完全不能承担起家庭责任,置我不理,深夜归家甚数日不归,回来后争吵无理,甚至殴打大肚子的我,致使双腿流血,疤痕为证。到了04年5月,我实在忍受不了,揭开了早就心知肚明他的外遇现实,他非但不觉惭愧,更扬言离婚。在没有收入,无法生存的情况下,我回来了大连。他顺理成章的和外遇女友同居在伦敦。从04年5月至今,孩子已经10个月了,他没回过国,一贯不理不问,不给生活费,3,4个月不来一次电话。我无数次的找他,给他发邮件,一直杳无音信。现在,我要同他结束婚姻关系,让他赔偿一直以来的精神肉体经济损失,要通过法律手段保证儿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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