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该怎样做才比较合适,另外如果要求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应该大约有多少。谢谢了!
更新时间:2006-08-12 15:06:15
问题描述:
今年6月我在公司上班时,因打扫卫生的人在地面上拖了很湿的水,导致我跌倒,当时我已怀孕7个月,跌倒后下巴跌破,淌了很多的血,当时很受惊吓,一直在哭。至医院缝了两针,没打麻药,做了B超,加上换药等,共计医药费550元。当时小孩暂时没有什么问题,但由于在肚子里,我觉得不能完全说没有问题。后找到物业公司后,其答应赔偿医药费,并额外赔偿了100多元的礼品,但要求我写下以后小孩有什么问题与之没有关系,不然不予赔偿。现在小孩子还有1个月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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