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此违约金条款是未就规定只有乙方解除本合同就要赔违约金,甲方解除本合同就不需要付违约金?若果甲方需要付违约金的话,而甲方不肯付违约金,是未要通过劳动仲裁处理?
更新时间:2006-08-09 20:51:03
问题描述:
本人是广州打工,于2005年6月底开始受雇上海某公司的广州分公司,由于该公司属外资公司,因此委托中智公司同我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该公司于2006年4月同我签订了一份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但是该公司于06年7月31号将我即时辞退,辞退原因是公司业绩不佳。这份合同里面是有关违约金的条款:第15条 服务期约定及服务期违约责任15.1 依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之规定,本人承诺受雇于甲方的服务期为期2年。15.2 符合本合同第14条第14.1款第(2),(3),(4),(5),(6)项,及第14.2 款之情形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本人)同意向甲方支付服务期违约金15.3 服务期违约金为每年人民币10000元,根据乙方未完成之服务期按比例相应计算15.4 本条款不与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之违约金及补偿金约定相抵触附第14条 合同的解除(2)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3)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坏(4)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虚假个人资料(5) 乙方严重违背社会道德,公良秩序(6) 乙方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14.2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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