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当时,只有本人、本人老公及老父,且没有其他的当场证人情况下,这种恶意伤人,且伤人使之赔偿的官司能打赢吗?
更新时间:2006-08-07 18:03:53
问题描述:
当日晚8时许,本人与老公前往汉口解放社区12栋(其爷爷生前所住地)为其老父搬运属老父所有,但生前供其爷爷所用的生活用品等。不料却与本人叔叔夫妇发生矛盾。原因主要是为爷爷所留下12栋的一间房屋的所属问题一直存在的矛盾。由于言语过激,叔叔老婆先动手砸碎啤酒瓶向其冲来,老公及老父上前阻止,引来叔叔及他一帮酒桌的帮凶群欧本人、本人老公及老父三人。且还不依不挠,叔叔老婆还拿起木棒向本人头部连击两下……现今武汉市公安局刑科所江岸鉴定所法医鉴定:本人与老公所受损伤属轻微伤。现在,法医鉴定书已在本人手上,且本人与老公受伤花费医疗费用千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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