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纠纷中我并没有什么证据,凭转帐收据就可以起诉吗?当初小店失窃报案时她对警察说的“小店的钱是他出的,他应该不会偷自己东西”可以作为证据么?我也咨询了别的律师,他说没有证据事情很难办。是这样么?难道连
更新时间:2006-08-04 15:39:41
问题描述:
与女友同居3年因感情不合而分手。分手前,女方以欲与人合伙开小店为由向我借了5.5万,说以后会还给我,并不是索要分手费,钱转帐给了合伙人,但并没有要女方写借条。在另给了4.8万分手费后,女方同意分手。但以克扣钥匙为胁要我转让小店权益,无奈之下我写了条子。2个月后,小店被合伙人坑骗。骗子父母最终出面写了欠条留在了女方处。上月我去女方家讨回小店的钱,女方说当初这个小店是我和别人合伙投资的,与她无关,她只是中间人。但在其母亲的劝说下,她同意将欠条还给我,此时还有她另外两个朋友在场。现在时间过去近一个月了,女方仍没有归还条子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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