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由于对方伤势比较严重,我一心只想救人一直垫付医药费,后来由于经济原因我与对方家里商量自己已找不到钱,希望对方也支付一部分药费,对方说他们的人是被我撞伤的,我未受到丝毫伤害,药费该由我支付,后通过交
更新时间:2006-08-05 09:15:46
问题描述:
我驾一辆轿车在前往武都路经田家寺茶店村时与一从支干道穿出欲横穿马路的轻便摩托相撞,对方因未戴安全帽头部着地,左大腿粉碎性骨折,左脚两处骨折,经治疗现头部无大碍,大腿手术非常成功,左脚因撞击时扯掉一块皮发炎至今未手术。我在事发前10米已发现对方并开始刹车,对方一直未做出任何往何处行驶的指示,也未踩刹车而是一直向前行驶,为此我边刹车边向左打方向盘,到偏离中心线在左边刹住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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