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有什么不妥?被告胜诉有多大把握?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更新时间:2006-08-02 10:49:39
问题描述:
起 诉 状原告:XXX被告:XXX请求事项:判决原、被告离婚。事实和理由:我与被告2005年历月结婚,由于婚前欠于了解,以至于婚后生活一直处于不和谐状态,特别是从2004年开始,我与被告分室而居,分桌而餐,甚至我们在这两年间所说的话都屈指可数,冷暴力行为到现在还在继续。这种行同路人的夫妻生活,早已名存实亡,今年三月我已搬出原住地,这种家庭的冷暴力行为我已不堪忍受,特请求离婚。此致XXX法院具状人:XXX2006年7月6日答 辩 状答辩人:XXX现就XXX起诉与我离婚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我不同意与XXX离婚,理由如下:我与与原告1998年9月经人介绍认识,经过自由恋爱,从1998年春节,他的前妻知道此事后,百般阻挠(如扎自行车带、打骚扰电话、深夜敲门、找人劝说等),在我和孩子承受很大精神压力的基础上,我们继续恋爱。从1999年春节,我们经常吃住在一块,所以我们婚前感情基础牢固,并深爱对方。婚后生活幸福,是别人羡慕的一对,我与原告分室而居,有分桌而餐的事情,是由于我们的生活习惯不同所至,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的夫妻生活,以至于2002年半年时间流产两次,造成我后来经常处于精神紧张害怕状态。非典期间,他弟从单位到太原办事,半路不准前行,远处吃住,返回铝厂,在他大哥饭店吃完饭,大哥不让住,我冒着家人被传染,并有可能造成家人失去生命的危险,而留他们住下。2005年底,我给原告做了一套西装、棉大衣,为了保佑他下一年平安,给他买红短裤。我们最后一次夫妻生活是2006年4月23日。根据以上理由,请求贵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XXX法院答辩人:XXX200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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