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A的一再欺骗,承诺给钱,但是没有,是否违法?2:A于我再次诉前保全时找担保人调解(担保人算我间接的管理者)在本人答应的同时,并在日后将名下房产转移,是否违法?(关键)3:我通过何种法
更新时间:2006-07-30 10:51:25
问题描述:
A于多年前借本人钱,在协商情况下,于04年从立借据23万。05年找A,并申请诉前保全,A还7万剩19万(1%年率,3万利),A并答应05年底给3万,其实没给。06年6月本人再次申请诉前保全(14—20号)A名下的房产。18号A找担保人进行调节,并另力了9万的字条,说7月10号给3万,12月30给5万,07年给1万,剩下的10万以后还。本人相信了就没上诉。但是A在7月10号于担保人找我说要还3万,但是必须给A那23万的借据,本人未同意。A于此日将名下房产转移(好象是信用社,A有贷款公家钱)到今未能联系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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