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两次一共盗窃不到1000元,是否属于犯罪.2.如果属于犯罪,那我们是属于什么性质?是按员工还是自然人.3.老板答应不起诉,那以后他是否可以起诉.4.我交代问题很好,而且及时赔偿老板损失并诚
更新时间:2006-07-29 22:13:51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老板扣除工资,便和同事一起从仓库盗窃衣服.以平衡心理.后被老板叫来的一个警察朋友到带局里问话.我全部交代.被问了20个小时后.警察说老板答应不起诉我,让我把损失赔偿了就可以了.我三天后赔偿了老板1470元(他当时说是进货价,但没让我看进货单,我们估算只有800元左右),并很诚意的向老板道歉,但是另外两人不愿自首,怕老板会拿到钱再起诉,警察让我不能离开桂林,等代传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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