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我应如保保证我自身权益?
更新时间:2006-08-02 20:13:38
问题描述:
我于7月25日下午16.30分左右被朋友骗到家中,用刀、斧等凶器逼迫我承认同其爱人莫须有的关系问题,并签下字。限制行动能力,于21.30左右放出。在此期间对我进行人身污辱。并在事后对我进行电话骚扰,于现在没有涉及到金钱。请问他是否涉及到法律?我应对那个部门进行起诉。对于逼迫的承认只有我一人在场是否生效?其爱人也在其凶器逼迫下承认我们有事实。我应如何用法律来保证我的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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