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伤者在医院住院的治疗的过程中造成伤口感染,导致伤口恶化,为此转到其他医院治疗,为此多花了几万的医疗费,医院在治疗过程中肯定有过错,但是是否是医疗事故还没有鉴定,所有的的医疗费用由车
更新时间:2006-07-27 22:06:23
问题描述: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伤者在医院住院的治疗的过程中造成伤口感染,导致伤口恶化,为此转到其他医院治疗,为此多花了几万的医疗费,-医院在治疗过程中肯定有过错,但是是否是医疗事故还没有鉴定,所有的的医疗费用由车主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以后,伤者能否再要医院赔偿?另外重要的一点是那些医药费的原始发票都在保险公司,现在只有发票的复印件,不知道可否作为证据使用?如果能赔偿,依据是什么? 请各位律师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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