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享有对房屋的优先租赁权?他们在4月6日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我已在该店铺投入大量的资金,现在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更新时间:2006-07-27 15:45:16
问题描述:
我与朋友去年合伙做生意,约定用朋友租赁的门面作为店铺,合伙时没有具体的合伙协议,但出租方给我的店铺出了证明,朋友以其原来的租赁费作为入伙投资,但朋友在今年4月4日退伙,收到了我退给其的全部股金.但朋友的妻子却在4月6日与出租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起诉我腾房.我到出租方询问,出租方说并不知道我们已散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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