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做才能合理保护自己的利益呢?谢谢!
更新时间:2006-07-27 12:49:51
问题描述:
我因租房与和杰顺心信息顾问中心(房屋中介)签订服务协议。协议规定交纳服务费押金600元,在完成中介服务后,此押金作为服务费用归对方所有,若在服务期内(一个月)我不满意或未通过该公司找到住房,则该押金原数退还。后因该公司服务很差,且我已自行找到住房,要求对方按照协议退款。对方却各种理由拖延,并最终声称只退100元,原因是“我们也有成本嘛”。但根据协议我们完全符合其退款的一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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