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急切的寻求您的帮助!1.我只有这套房子,房子现价远大于债务.现在前夫无力偿还债务,请问法院强制执行是指对我的房子强制执行拍卖吗?2.和前夫离婚后,现在是否可以签补充协议,撤消我的担保?3.我想和前
更新时间:2006-07-26 14:17:3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事情的大体如下:1.99年前夫外遇.情人生了小孩,把前夫告上法院.法院判前夫赔偿情人40万元.2.2006年7月8号,法院强制执行当年的判决,把前夫拘留.前夫说:他身体不好,如不把他担保出去,他会死.所以本人在前夫和情人的新民事裁定书中,以自己的房产(2000年在公证处公证)为担保,与法院签定担保条款.现房子档案已经封存.3.7月12号,前夫提出离婚,并办理了协议离婚.现前夫已和另一女人同居。4.以下是新民事裁定书的部分内容: 六.被执行人(前夫)如未按上述协议约定的进间付款,申请人(前夫情人)同意给付一个月有宽限期,如逾期仍未支付,申请人可向法院强制执行。 八.被执行人不履行上述协议,且无力承担上述债务,被执行人的妻子(名)以其名下的房产担保上述协议的履行。该房产由法院在房管部门查封,申请人在查封期满之日后可向法院申请续封,被执行人在上述协议履行完毕后可申请法院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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