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父亲有姐弟共五人,现在已经把地分到了兄弟两个人的名下,但是因为姑姑三人不肯罢休,所以将本父亲同叔叔一同告上法庭.在这之前由本父亲养的老人,老人去前以及去世后没有任何人拿生活费以及办理后事的费用.我想
更新时间:2006-07-29 17:48:01
问题描述:
由于今年本市对北部开发问题占用了大量的土地,所以导致了很多的土地纠纷问题.其中包括本人的家人.据我了解大约有0.3-04公顷的土地,属于本人祖母的土地,她人在世时一直由本人的姑姑所种,但是其地主的名字不知何时改到了本人父亲的名下,因为要占用土地,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本人父亲同叔叔共同分了这块土地,但因为姑姑不肯所因此而产生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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