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告其负责人还是整个管理区?这样的证据足吗?如果证据不足,我该怎么办?希望律师能给我一个好建议.
更新时间:2006-07-21 10:14:57
问题描述:
1995年,国家有规定,各个地区在水田建房有一定的名额,因为我家要在水田建房子,而我家又是农村的,很多程序不懂,再加上管理区的大力宣传,所以就委托信宜市塘面管理区的领导帮忙办理屋地证,但到目前为止,这些领导还没办理好,已经找其负责人无数次了,但还是没有效果.当时只开了一张收据,上面盖了信宜市塘面管理区的一个公章,并注明是办法居地证的. 注:塘面管理区还有好几家也是委托管理区办理屋地证的,到现在还没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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